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俊霖)赫山區水利局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,創新體制機制,規范行政審批行為,強化審批權力監督,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,努力營造文明、有序、高效、便捷的涉水營商環境,為優化“尊商、重商、親商、愛商、服商”濃厚氛圍提供優質高效服務。
提高服務質量,優化營商環境。為方便及支持企業發展,赫山區水利局所有涉水的行政審批職能全部進駐服務大廳,對辦理行政審批采取窗口辦理、網上辦理等多種形式,不斷提高辦事效率。充分授權水利窗口,實現線上線下辦理各項事務,提高機關、所屬單位以及辦事窗口工作人員遵章守紀、增強便民服務意識。
簡化審批流程,壓縮審批時限。嚴格依照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要求,圍繞全市重點企業、重點項目、重點工程等涉水事務,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、服務承諾制、限時辦結制,堅持事不過夜的原則,簡化審批流程,優化審批服務,精簡辦理申請材料,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。
優化投資環境,服務企業發展。不斷優化投資開發環境,規范政府投資類水利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,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、招標投標制、建設監理制和竣工驗收等制度,嚴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運行,做到公開、公正、透明。對社會資本進入水利資源開發利用的項目,必要時提供指導和政策支持。
強化廉政紀律,做到清正廉潔。水利系統干部嚴禁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水利工程招投標、物資采購或向相關單位打招呼,擾亂市場公平競爭原則;嚴禁對外地市場主體進入本地水利建設市場設置不合理前置條件;嚴禁利用職權在企業搭股經商或強制、暗示企業購買指定產品或服務;嚴禁向企業亂收費、亂攤派、“吃拿卡要”、謀取非法利益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;嚴禁其他干擾企業正常經營、損害企業利益的違紀違規行為,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優質服務,真正做到讓基層、群眾、社會滿意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